前言與同意
本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係規範拉資科科技有限公司(Lazco Corporation,下稱本公司、我們)所提供之虛擬主機、雲端服務、VPS、IP 資源、信用點數儲值與扣抵、電子發票開立、技術服務、網站製作及其他相關服務(下稱本服務)。您註冊、登入或使用本服務,即表示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條款拘束。
若您未滿十八歲,應由法定代理人閱讀並同意後方得使用本服務。本公司得要求您或法定代理人提供同意之證明。
本公司得依營運或法令需要修訂本條款並以網站公告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除公告另定生效日外,自公告時起生效。您續用本服務視為同意修訂內容。
帳號、身分查核與通知
您應提供真實、正確、最新之資料,並維持帳號之機密。本服務支援之登入方式包括電子郵件登入連結(Magic Link)、Google 第三方登入及其他本公司公告之方式;不論採何種登入方式,帳號下之一切行為均推定由您為之。若資料有變更,應即時更新。
依法令或服務性質需要時,本公司得進行客戶審查(KYC/AML),包括驗證政府核發身分文件、自拍或活體檢測,及制裁名單比對。您同意於必要範圍內提供資料並完成驗證;驗證未完成前,本公司得限制特定服務之申請、開通或交付。
您於本服務建立之 API 金鑰(API Token)、SSH 公鑰、儲存於伺服器之憑證與設定檔,均由您自負保管責任。如因金鑰、憑證或登入資訊洩漏導致濫用、資料外洩或費用產生,由您自行承擔,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組織與成員:本服務支援以「組織」為單位管理服務與帳單。組織擁有者(Owner)對組織下之所有資源、扣款、行為負最終責任;成員權限由擁有者依角色(管理員/成員)授予。為維護財務與稽核紀錄完整,組織帳號之關閉採軟性刪除(保留紀錄),相關發票、付款與服務紀錄於法定保存期屆滿前不予刪除。
本公司得以電子郵件、站內訊息或其他您提供之聯絡方式向您送達通知,於發送時視為送達。
服務性質與使用規範
本服務多屬即時提供且不可回復之線上服務,採取最佳努力(Best Effort)模式維護品質與穩定,但不保證不會中斷、延遲或錯誤。
您應遵守法令與本條款,不得侵害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權利,亦不得影響其他使用者之正常使用。為維護品質,本公司得監測資源使用並於合理範圍內採取限速、限制資源或其他必要措施。
Windows Server 最低規格:凡選用 Windows Server 作業系統之方案,最低規格須為 2 核心、2 GB 記憶體(2C 2G)以上;低於此規格者,本公司得拒絕開通或要求升級至符合規格之方案。
服務地區限制:依國際制裁名單、洗錢防制法令、防制資恐法令、FATF 風險評估、外交部公告與本公司之風險與法遵政策,特定國籍、居住地或管轄地之申請得被拒絕、要求補件、要求人工審查或附加額外驗證程序。本公司得於不事先通知之情形下,依前述評估結果調整或拒絕服務。
如發生下列情形,本公司得視情節採取警示、限制、暫停或終止服務,並得不事先通知:違法或侵權行為、重大違反本條款、造成系統過度負擔或干擾、利用漏洞或惡意程式攻擊、頻繁遭受或產生大量異常流量足以影響他人者。
因上游電信或網路供應商故障、國際海纜、系統或設備故障、自然災害、戰爭、政府管制或其他不可抗力致服務品質不佳或中斷,本公司將善盡協助,但不負賠償責任。
服務水準(SLA)與停機補償
本公司採最佳努力模式,年度服務可用性目標為 95%,為營運目標而非保證或契約承諾。
本公司得基於維護、安全更新或硬體更換進行計畫性維護,並於合理範圍內事先公告。計畫性維護期間之影響不列入可用性計算且不作為補償基礎。
如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服務連續中斷超過 12 小時、48 小時、72 小時者,本公司得視個案提供 1–3 日、7 日或協議之展期補償。補償以展期方式為限,不得折換現金或抵扣其他服務。
下列情形不列入可用性與補償計算:上游或海纜故障、任何 DDoS/惡意流量事件、不可抗力、已公告之計畫性維護、使用者端設備或設定或違反本條款所生之中斷。
禁止行為
計費、續約與退款
本公司得調整各項服務價格並公告之。除另有約定外,服務自啟用起計費;月費以 30 日計。本服務支援之計費模式包括時付(按小時計費)、月付與年付,以您選擇之方案為準。
您完成付款並入帳後,本公司通常於 4~48 小時內完成服務之開通、交付或資源配置;實際交付時間可能因身分查核(KYC/AML)、風險控管、訂單量、系統維護、上游供應商作業或其他合理因素而調整。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或站內訊息通知交付狀態。若逾 48 小時仍未完成交付,您得聯繫客服查詢處理進度。
一、信用點數(預付儲值)
本服務採信用點數(Credit)預付制:您可預先儲值點數,於使用本服務時自動扣抵;點數餘額不足時,本公司得拒絕新增資源、暫停或回收既有服務。
信用點數一經儲值,不論是否已使用,均不予退還、不得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且不適用 7 日鑑賞期之規定。儲值後依您選擇之載具或統編開立電子發票,發票一經開立非經正當理由不得作廢。
因匯率、第三方支付服務費、退單或爭議款(chargeback)等所生之差額或損失,得自您之點數餘額扣抵;如仍有不足者,您應另行支付。
二、續約、餘額不足與服務回收
續約帳單通常於到期日前產生。如點數餘額不足或續約失敗,本公司將依下列流程處理;進入「待回收」狀態後,伺服器、附掛資料、IP 配置等將被永久刪除且無法復原:
三、電子發票
本公司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及財政部相關規定,就您完成之付款開立電子發票。您所選擇之發票載具(手機條碼、自然人憑證、會員載具)、捐贈碼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抬頭等資訊,將由本公司傳送至受託之電子發票開立服務商以完成開立。發票一經開立,除依法令或操作錯誤等正當理由外不得作廢;如有作廢需求,請於開立當期內聯繫客服處理。
四、不適用 7 日鑑賞期與退款政策
鑑於本服務屬即時開通且不可回復之線上服務,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2 項及行政院公告之合理例外情事規定,於服務啟用、開通、開始處理或完成儲值後,不適用 7 日無條件解約之規定。
除法律強制規定或本公司另有公告或書面約定外,已支付之費用(包含但不限於:服務費、儲值之信用點數、附加流量費、IP 配置費)一律不予退還,亦不得折換現金或轉讓。他人濫用、您端設定錯誤、第三方軟體問題、上游供應商故障或您單方面終止使用,均不構成退款事由。
智慧財產權與資料
本服務及相關軟體、文件、商標與著作權由本公司或其授權人享有。未經書面同意,您不得重製、改作、散布或以任何方式利用。
您於本服務上傳或處理之資料,由您或其合法權利人享有權利,您應確保具備合法授權且不侵權。您授權本公司於提供本服務所必要之範圍內處理該等資料。
您應自負資料備份責任。如因您行為、第三方因素或不可抗力致資料遺失、毀損或遭未授權存取,本公司不負恢復或賠償責任。
個人資料與隱私
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其為本條款之一部分。
責任限制與賠償
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或本公司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本公司對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所生之任何直接、間接、衍生、特殊或懲罰性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若本公司依法或依契約應負賠償責任,其賠償總額以您就爭議發生當月所實際支付之單月服務費用總額為上限,且不含第三方供應商費用、利息或非可預見之損害。
如因您違反法令或本條款致第三人對本公司提出請求或處分,您應負擔法律費用並賠償本公司因此受有之損害。
準據法、管轄與其他
本條款之解釋、補充與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條款或本服務所生之爭議,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若本條款任一部分被判定無效,不影響其餘條款之效力。您不得未經同意轉讓本條款之權利義務。本條款與訂單、公告或服務說明如有抵觸,以後者就特定服務之約定為優先。若多語言版本內容不一致,以中文版本為準。